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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人生的最好方法〉黃崇凱

 

「有風吹來,暖暖濕濕的風,告訴他現在是晚春的午後,而他斜躺在床上,什麼事都不想做。今天好像沒有工作進來,今天他好像沒有出門,他就這樣像碗盆栽靜靜躺著,臉朝著陽光輕輕覆蓋過去的窗戶。」─頁15。


讀小說時,我喜歡把小說的主題跟小說好不好看這件事分開來看待。因此回到這篇短篇,大致來說沒有什麼讓人不喜歡的缺點,不過面對現在早已嚐盡山珍海味的讀者們,或許有人會覺得讀了索然無味也說不定?在敘事結構上,兩個看似平行沒交集的小世界,透過一個偷窺的舉動結合了(是說偷窺也算是人性使然嗎?),我很喜歡這個巧妙的連結。我是個不喜歡只為閱讀情節而讀小說的人,反而在小說當中,我有點被虐的傾向。在讀小說時我喜歡這種感覺:明明猜得到故事的走向,當然敘事者也知道讀者的心思,但卻偏偏不多著墨讀者心中掛念的事情,硬要講些別的事(最明顯的例子大概就是Diderot的《宿命論者雅克),講別的事還好(可能是支線情節),若是跟小說主題無關就更讓人有想闔上書本的衝動。因此做為書的讀者我,就可以有一種跟小說賽跑、較勁的感覺。

 

可是就我個人對短篇小說是否好看的要求而言,短篇小說是沒太多的本錢像長篇小說那樣玩弄這種手法。因此這種手法尤其是在短篇小說裡,很容易讓人讀得興致喪失、感到敘事節奏拖拖拉拉,反而畫虎不成反類犬。譬如下面摘自文中的兩個段落:

「他上路是條難以預測的蛇,抓住幾秒鐘或幾公分的空檔,急噗噗地遊馳在窄得像水溝的甬道上。那看上去不太像胡亂竄行,而是收集了所有空檔數據,精準地游移在剛好容他車身通過的地方,同時他的腦子如自動搜索最短路徑的計算機器,跑過了幾個可能路徑,往往還不到下個紅綠燈口,就選定了一逕直達目的地。他是每天開出的直達車,把自己的身體當作容器車廂運送吞吐,起點或終點一點也不重要。」─頁8-9。

          「她正在困惑面對這組粉紅玩意,隨即想到如果有個觀眾面對這幅畫面時,可能會在她旁邊填上許多話框的內心獨白,像是『什麼?原來跳蛋並不是跳跳糖加蛋』、『天啊,這個這麼小怎麼會爽?』、『可惡,我訂的明明就是寶藍色!』諸如此類的下流句子吧。」─頁11。

 

不過整體而言,這篇短篇的節奏還算緊湊與精簡。是的,我喜歡要嘛極精簡類型的小說,一天的通勤時間就可以看完(例:《變形記》、《惡童日記》、《過於喧囂的孤獨》、《無知》等等…)。要嘛夠囉嗦、夠複雜的那種長篇小說,近千頁或超過,得花至少上一個禮拜才讀得完(《荒涼山莊》、《酒吧長談》、《玫瑰之名》等等)。在此短篇裡,故事結局沒有預示給讀者,所以得看到最後才知道,但對於我這種不愛故事情節的人來說,知道結局與否是無關痛癢的。

我喜歡這篇小說的敘事結構和敘事方式,小說中描寫的小人物的生活與內心是很勾引讀者(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的題材,尤其是「慾望」這件事。在此我想到之前見晴曾問我的,為什麼許多文學作品,譬如小說或詩等等,總是會出現「性」、「愛」等主題?我的回答是:因為或許這是人最基本的欲望和情感吧…?

 

 

〈親愛的小孩〉劉梓潔

 

「一定要生,就算單親都要生。切爸總用這句話開頭。我說再等兩年吧,等經濟更穩定些。切爸說你以為生小孩是種花啊?說有就有啊?劇本先寫幾個起來放啊!我說你以為寫劇本是美而美煎荷包蛋啊,還可以先煎起來放咧。切爸說你四十歲會發現你想吃想玩的都吃完玩完了,那時你沒小孩你要幹嘛,上外太空嗎?我說是啊說不定可以找太空人生哦。練肖話,都比不過將媽有次喝多,豪爽曰:就算婚姻破裂我都不會後悔生了小將,嚇得旁邊的將爸酒杯差點滑下去。」─頁38。

 

          這篇短篇小說一共又分成五個小短篇:爆米花、性生活、一句話、勸生堂和小男孩。小說是第一人稱敘事的口吻在講述自己(都會熟女)的愛情、愛情觀和人生觀,不知這是否是時下流行的主題?OK,不管這個。小說被切分成五個小短篇,每個短篇都有個篇名,也似乎相對應著內容。一開始面對第一篇時,我當下有一種感覺浮出來,這敘事的方式就像是部落格上的日誌一般,僅寫給自己和若干好友看而已。為什麼我這麼說呢?因為在第一篇就有好幾句不算短的句子,這些句子像是碎碎念、低語呢喃。譬如:「她們拍拍我的肩,過了你就知道你還是可以繼續抽煙喝紅酒交男朋友浪跡天涯好不快活哩。」、「可是你知道你把這如空氣的小雲朵一顆顆往嘴巴塞的時候,將無限豔羨著隔壁桌滿滿的辣考雞翅起司薯條墨西哥捲餅雙份臘腸披薩爆漿巧克力舒芙蕾佐夏威夷果香草冰淇淋」、「抽煙喝紅酒交男朋友浪跡天涯像一盒隨時都可能被撞翻的爆米花,滿地狼藉和悲涼隨時一觸即發。我自知不是那塊料,無法過了四十歲無夫無子依然美麗自信叱吒職場。」第一篇的這幾個句子若是放在別種格式的小說當中,便可能會起到反作用,但在這種類似日誌的文章裡頭卻恰恰顛倒,這樣反而更好刻劃人物,而這樣生活化、淺白的句子也很容易把讀者拉近敘事者的世界。


當我們在觀看朋友的日誌時,由於我們與朋友熟識,所以我們了解朋友的說話方式、習慣和個性等等,所以即便我們接受到的是文字而不是聲音或畫面,也會自行轉換成栩栩如生的想像。是的,舉個例子來說,就像我跟譚俏妞在聊MSN,當對話框的另一邊因我的北爛回應或智障動畫而傳來「幹」或「哈哈哈」時,我能立刻想像得到在網路另一端的俏妞想必是重拍了一下桌子,或是仰天長笑了好一會兒。回到這篇小說,這種敘事風格給人的感覺就是這麼一回事,一個聰明敏感、有點牙尖嘴且個性又有點直衝的熟女,在這幾篇對讀者娓娓道來她的樂透愛情和愛情觀。這篇小說的轉折處是在第三篇的末段開始,以下是摘錄:

「不愛何其殘酷。但你會對一部吃光你錢的吃角子老虎機哭天搶地,搖著它肩膀跪求它腳下哀嚎昨天不是還好好的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嗎?不會嘛,對不對。說到底,都是自願的。你不該因為對方沒有給你等值或加倍的回報就覺得他對不起你。錢是你自己要投的。你只能說:哦,對,我運氣不好,我衰小。

而,也就在那一刻起,衰小的我沒有了性生活。」


  從這段精采的獨白之後,可以看到敘事者的想法轉變了,私以為觀看這種內心獨白的轉折是這一類小說的享受(以第一人稱,講述內心世界的小說),這個轉折跟後面第四篇的勸生堂,形成一種有點衝突的感覺。是啊,都沒性生活了是要怎麼生?雖然現在科技發達,樂於捐獻子孫的男性也不少,但這會回到一個問題:敘事者要的是愛情還是小孩?在看完整篇小說後,我第一個浮現的問題是:她真的想要小孩嗎?還是她想要的只是一個穩定、長久的感情依靠?這個依靠可以是一個男人,也可以是一個小孩。這不難假設,因為從將媽酒後那句話便可以知道在特定例子中,某些已婚生子的女人的感情依靠是可以從男人轉嫁到孩子身上的。這也是我讀完後的疑問,但敘事者並沒有給一個明確的答案,就算她面對切爸的建議還提問採取練肖話的方式,打哈哈帶過去。

  劉梓潔以不拖泥帶水的敘事手法,讓這篇小說讀來節奏輕快,但在看似輕鬆口吻中卻夾帶敘事者深刻自省、自問的內心獨白。看完這篇便會想再去翻劉的那部成名散文作品,以及期待之後的作品。

 

 

〈試菜〉黃麗群


「聽見胖,妻緊緊抿嘴,不講話,瞳子蛇蛇閃爍許久,許久許久。『那,你晚上去買肯德基給我吃。』『好。』老二說:『給妳吃肯德基,就要去看醫生喔。』」─頁57。


         這篇文章的文字讓我想到一個問題:精簡風格的小說,較重要的部份該是情節的精簡,還是文字的精簡?不過這篇短篇有一個有趣的地方,理解了這個部分便能看清楚小說的環境和脈絡了。以下是摘錄:


他很想取笑她:「可是,為什麼都是『老大』愛吃的雞肉呢?……」─頁44


他說:「背後要嫌什麼都有得嫌,妳們不是都嫌小武的新娘子胖。試菜有道理,但老二太年輕了吧。他到底有沒有女朋友啊?」

 

「老大都三十好幾了,哪裡年輕了?」
「老大啊……」
「當然是老大。喂,這裡轉彎,你要開去哪?」─頁47

 

  這兩段摘錄是出自小說的前部,讀到這邊讀者可能會跟我一樣假設這對夫婦目前有兩個兒子,但讀者讀到後面便會知道,小說中的銀髮夫婦在十年前喪子,死的是大兒子,死因是自殺。所以推回去兩位夫婦試菜的時間點(也就是小說開頭部分),大兒子已經死了十年,兩老應該僅剩二兒子才對啊?!這時候敏感一點的讀者定會往前翻回我摘出的這兩段查個究竟。明明十年前已經喪子了,為什麼十年後去餐廳試菜時兩人還談及老大(大兒子)?合理的猜測是這是作者埋的梗。

 

從整篇小說的脈絡來看,這位非常多內心話、也很疼妻子的老爸已然走出十年前喪子的悲痛,所以在小說開頭他說「都是『老大』愛吃的雞肉」這句話時是第一個疑點(當然必須看到後頭才知道這裡是個疑點)。第一,老大已經死了十年,不可能再結婚共宴。假設爸爸說的老大其實是指老二(因為大兒子是自殺死的,夫在心裡告訴自己一個想法:他們沒有過老大這個兒子,因為老大拋棄了他們兩老),那麼對上頁47的那段話就會出現矛盾,因為當夫先說「但老二太年輕了吧」這句話時,他明白指稱的是老二,而不是老大。且妻回「老大都三十好幾了,哪裡年輕了?」這句話時,矛盾的地方就出現了。


 

或者我們可以再作這樣一個不同的假設:在妻的感知裡頭,老大從來就沒有死掉,老二依然是老二。這顯然可以是一個合理的解釋,因為後面夫又說了「老大啊……」附帶看了妻一眼這個動作(極具想像和揣測的空間)。容讀者合理的推測,夫知道妻還無法接受大兒子已經過世這件事,依然活在大兒子還活著這件假象之下,並且接受妻子這樣異常的精神狀況。所以當他口誤說了老二太年輕時,馬上被妻糾正說老大都三十好幾了,怎麼算年輕?也因此他後來才會說出「老大啊……」這句話。

 

那麼如果從這樣的推測,跟前面頁44的夫說「都是老大愛吃的菜」,便可以假設是夫瞭解妻子的異常精神狀況且體諒,所以心中即便浮現這樣帶刺的句子也只能吞下去。此外在頁44的第二段末,有句可以支持這個假設的話:「他想,這只是輕輕一扎吧。但妻會不會就此像水泡破了呢?」如果這樣的刺激讓妻子的情緒和理性像水泡一般崩潰,那不會是件好事。他寧願妻子活在大兒子還活著的假象水泡之中,也不願戳破它。理解了這個地方,就能合理的解釋在小說中,為何夫能縱容妻子四處試菜卻又沒有站得住腳的藉口。

 

  剛讀完這篇小說時,沒有馬上整理心得,僅寫下幾個疑問,然後便偷懶往下讀〈失落的數字〉,結果不讀還好,一讀完全沒頭緒。對〈失落的數字〉完全沒想法,也有點沒動力回頭翻這篇。因為不想浪費時間,想直接跳過挑人家推薦的那幾篇看就好。但最後來是生了這篇不怎麼樣的心得出來…

小說中,雖然這樣的故事編排有點考驗讀者,但我覺得跟最末篇張大春的〈人間藏王〉比起來卻顯得有點不那麼精細。但這幾天回頭再翻這一篇,在有了前文得出的推論基礎下,會發現內文有許多蛛絲馬跡讀來也是非常有趣。至於是哪些,就留待各位讀完後去細細品味了。


〈失落的數字〉傅天余


 

「從事某些特定行業的人似乎特別容易讓其他人在他們面前坦露心事,像小說家、編劇、神父、妓女或者,精神科醫師。」─頁60。


  我必須要說讀完這一篇給了我不小的失落感,因為我完全不知道如何寫心得,連挑出每篇中最欣賞的字句段落都讓我感到吃力。終於挑出這一句,理由是我認為這一句很有開發的空間,不過若放在篇首第一句而非第二句的話,效果大概更好?但無論如何,作品已印出來展現在各位讀者手中,作者有沒有好好開發這句話的潛力空間,就自己評斷吧。

  這一篇被我個人排在本刊號的最後幾名,最重要的原因:太假了!

  雖文學創作總免不了想像之筆,小說世界裡的真真假假交錯也確實很吸引人(也確實是有讀者喜愛去分辨小說世界中的真與假),但這並不表示小說裡的假可以「想到什麼寫什麼」。舉個例子,卡夫卡的《變形記》是部想像之作嗎?是啊,人總不可能變成蟲啊!但它會讓人感覺假嗎?不會!為什麼?因為這本小說關注的是心理的問題,蟲化只是一個假設,是勾勒背景的藉口,將人與非人畫出分界。甚至如果只關注小說中的內心活動層面,《變形記》真實得讓人毛骨悚然!


  回到這篇小說,我舉出幾個我覺得很假的地方:

 

「Y早已預言自己這一生最多只會是公立病院裡一個口碑不錯的醫生,運氣好的話年紀到了便當上醫院高階主管,不大有成為有人遠道而來指定求診的那種高價名醫的可能。……『這麼好的工作何樂不為?薪水足夠我過寬裕的生活、上下班時間固定我可以有時間讀書、而且社會地位也不錯。……』」─頁62
「Y是那種工作態度認真,對家庭相當有責任感的男人,加上當醫生的優渥收入,三十五歲已經買了市區的高級公寓、進口車;每年會和太太出國去喜歡的城市度假;還沒有小孩但已經存了一筆為數不小的教育基金,將來的鋼琴老師也找好了。…」─頁65

→ 基本上出現這兩段就會讓人讀來感覺很假,在真實的世界之中建築虛構世界這個用意是沒有問題的,但也不是想瞎扯些什麼就拉進來,要嘛就不要出現地點、社會和時間這些可以讓人推敲真實性的線索等等,台北市的房價高得嚇人這是普遍每個台灣人都知道的事實,高到買一間公寓的價錢可以到南法買棟有花園的小木屋還可能有剩了。讀到這裡我只好拿出求證精神來算一下。如果假設在小說是虛擬西元2012年的台北生活來講,「市區高級公寓」、「進口車」、「每年出國度假」、「小孩教育基金」,太過牽強,可以知道作者想營造中上收入的中產階級人物線條,可惜很假。公立醫院醫師每月薪水算高一點20萬好了,醫學院7年加上當兵2年,一共9年,所以Y開始工作的時候至少已27歲,至今35歲,一共有8年時間。每月20萬,一年240萬,八年一共1920萬,近兩千萬想買在「台北市區高級公寓」,即便是八年前也大概有點勉強,且這是不吃不喝的情況下Y能存下的錢最大值(並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員的收入),還不扣除其他費用,譬如Y喜愛買書、讀書的花費,進口車也是一筆錢(原裝日本進口T牌也要上百),車子還要保養,每年出國度假的旅費,還有存小孩的教育基金(連鋼琴老師都找好了這種話,真的就是多餘)。另外一點是醫生的薪水其實沒有這麼可觀,且敘述者也提到Y只是公立醫院口碑不錯的醫生而已……

所以我得出幾個可能性:Y有個富爸爸或Y有個富太太,或者其實他有個官階行政院秘書長的太太。


「逛舊書店和一般賣新書的書店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事情,必須以不同的邏輯及策略來進行。大部分新書店,書架上大概九成九的書是你熟悉並知道會出現在哪個特定地方,在舊書店裡,這樣的規律及可預測性完全不成立。舊書店的書幾乎沒有分類,完全無法像在新書店一般可以有某種事先的預期。逛舊書店的正確態度,是必須要有隨時可能出現預期之外驚喜的鎮定,也要有一書無成空手而返的準備。這種豁達自在其實相當可以作為某種人生態度。」─頁69

→ 這位女士大概得重新逛一下舊書店了…書店不論實體的新書書店(金石堂、誠品等),獨立舊書店(博雅客、書寶)或連鎖舊書店(茉莉、胡思),將書分門別類早已是基本配備,跟內文提到的「在舊書店裡,這樣的規律及可預測性完全不成立。舊書店的書幾乎沒有分類」很明顯是衝突。不過我認同一點:逛舊書店會有預期之外的驚喜,也可能會空手而返。


「『以前我很喜歡逛舊書店,台北所有舊書攤我都瞭如指掌喔。』」─頁69

「『後來實習結束,我畢業去金門當兵。在金門當醫官的兩年,我還是經常寄書給她,甚至寄得比以前在醫院時還頻繁。那對我而言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帶有責任感的強迫行為,我覺得我自己必須在這方面照顧她,總覺得她一個人在台灣很寂寞……』」─頁75

→ 若已Y今年35歲來算,他確實可能曾在當兵兩年的時期(西元2008年時,政府將役期改到1年),推回去算Y當兵時大概27歲(西元2004年)。但金門其實到了現在也都還沒有一間像樣的書店(客源少、書少),倒退時光至八年前的金門,我很難相信有間書店可以滿足一個愛書人士的需求。

合理的推測是:作者想營造一個分隔的空間,兩座島嶼間隔著海,也隔開一對男女。但其實離島與同在島上就效果而言,大概淡水跟恆春就夠了吧。


  很假的例子就舉到這裡(請原諒我偷懶),講回到這篇小說,小說結構分得很不明確,情節薄弱,幾乎沒有說服力可言,連能不能讓普通讀者起到投射作用我都感到懷疑。同書中張大春的〈人間藏王〉是個很好的例子可以拿來比較,一樣是講一個人的經歷(不論真假),那力道真的沒辦法挑剔。此外旁枝末節太多,光是塑造背景便花了近一半的篇幅。可能我拿葉慈(Richard Yates)或卡佛(Raymond Carver)來比有點嚴苛,可是現代讀者的胃口不是那麼容易滿足的……

 

〈蟲陣〉張惠菁

 

「不知道在哪一天,不知道為甚麼,螞蚱過度繁殖,數量到達一個臨界點,它們就變了,集體發狂了。螞蚱長出霸菱者的肢體與暴烈的攻擊性,甚至能吃掉動物。它們和原來那些吃青草的小蟲子,簡直就是兩種不同的生物。這一切只是因為,同類的量多了,密度高了,相互緊挨著摩擦著,這些小蟲子的膽子就大起來了,性情都變了。就像人聚居在城裡一樣,再也不會和住在地廣人稀的大草原上一樣了。」─頁86


  在初讀本篇的第一小篇的開頭時,我沒有感到任何不正常,但完讀後回頭重看時,我感到第一篇的第一段來得有點突兀,讓整篇短篇像是一場夢境中的追尋戲碼,來回穿梭於兩位敘述者的腦內(嬴政跟另一位敘述者,嗯…就暫且稱呼那位敘述者是Discovery先生好了),追尋模糊的片段影像和記憶。我就先說在讀時的幾個在腦中像電影片頭的畫面好了:幾張照片被甩在桌上,這幾張照片分別是佛朗明哥粉紅鶴群聚在池塘旁,彎著脖子將頭插進胳肢窩(這張照片只有停頓幾秒鐘);印有Hello Kitty圖案的白色緊身短T被孫芸芸穿在身上,且被胸部撐開變形(嗯,我腦中的鏡頭特寫確實在這);Sex and the City電影版的搔首弄姿劇照(其實令我有些作噁)。接著眼前的畫面像被關上燈一般一片烏黑,Discovery先生的聲音打破沉默,畫面依舊黑漆漆,突然間一個亮點,我猜測這是星光,然而它卻在移動,敘述者告訴我這是隻螢火蟲,跟著螢火蟲飄移,鏡頭也往前追,我的眼睛不知道是慢慢適應了黑暗,還是因為螢光讓我稍微看得見周遭?光點的周圍是沼澤(或許是池塘),蟲繼續飛,鏡頭繼續追。突然旁邊的草叢堆裡有騷動,鏡頭專業地轉了過去(這部份真有點像Discovery),我的注意力被吸引過去,草叢內的生物像是受到驚嚇般地竄走,然後草動聲停止,鏡頭拉近定焦,是個沒穿衣服上半身赤裸的人(野人?),他凝望了鏡頭一會兒後(我感覺是凝望著我)轉頭跳走。Discovery先生講完第一小篇的最後一句話「他認識那具骸骨。當骸骨還擁有肉,血,與一個人的名字時。」


我在讀第一小篇時便感到這種影像般的開場,所以面對本篇有兩個敘述聲音,一點也不會感到不自在。像探索節目似的,冷靜不帶情緒的旁白聲穿插在影像之間,然後遇到某些時刻,輪到影像中的主持人(也就是在本篇中的嬴政)講話。這個文本所產生的「想像的體驗」是得讀者與文本不那麼地親近,像在觀看一件遙遠的神話(剛好故事的年代也很遙遠)。在經歷我所說的這種「想像的體驗」時,我並不討厭,反而很享受其中、很放鬆。

第二小篇給了讀者們一個鮮活的能指─「蟲」。不得不說作者渡得很成功,把大批蟲鑽動、飛行、吃食的形象轉植到人身上。讀整篇小說,我一直離不開一個影像:紀錄片般的攝影手法,一隻隻色彩鮮豔的蜜蜂竄進格狀的窩內又竄出,像是焦慮?像是有作不完的工?像是發洩體內過多的精力?

這一切都源於嬴政那句「我們都像寄生蜂」(頁96)。

 


  在這裡我想先暫停一下講些別的,不知道是不是會有這樣的讀者,對文本內的故事信以為真的讀者?古今中外在面對這種歷史戲碼時,最引人樂道的往往是稗官野史的部份,但往往稗官野史或穿鑿附會的部份都不是真的……民間盛傳在清雍正帝繼位時竄改了康熙帝的遺詔,將「傳位十四子」改成「傳位于四子」,所以奪得帝位。但這是錯誤的,因為在清朝當時內政的詔書或公文都是用滿文(有時亦會備有滿、漢兩種文體供查證),民間謠傳的部分純粹是腦補。又譬如三國鼎立,電視連續劇之類播出的都是曹操、孫權、劉備三國鼎立,但正史上,真正三國鼎立是曹丕、孫權、劉備,且孫權正式稱帝時,劉備早病死在白帝城了……

相傳趙姬在被呂不韋送給異人之前就懷了身孕,也就是後來的秦始皇嬴政。但這種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如果趙姬是在被給異人前懷孕,那麼嬴政便是懷胎十三個月下的怪嬰,以現代醫學角度來看,懷孕週期總共是八個多月(懷胎十月的說法也是錯的)。有興趣的可以去查秦始皇身世的相關資訊。

講回來,整體來說本篇是目前為止五篇中讀得最爽的一篇。以下補上幾個我覺得很不錯的段落,這幾個段落營造出的意象讓通篇文章活了過來的。


「他們說呂不韋為我做了那麼多,是因為他真正疼愛著我。誰知道。商人不會把所有的蛋放在一個籃子裡。誰知道呂不韋是不是還產卵到其他王室。只不過,產在秦王室裡的這個我,先孵化了。

那些來不及孵化的,當然也不會被寫進歷史裡。你懂嗎?沒被寫下的歷史,沒有孵化的計畫,比被寫下被孵出的多太多了。」─頁95-96


「從那時,來到了現在。從邯鄲,到了咸陽。從我母親與出入我母親身體的男人們到我。無數一衝向前的精子裡只有一個,它的DNA被留下來。在我體內。我,十五歲,計算著在六國攻來之前,我能召集多少兵,有多少力量能用。怎麼能讓力量更大。能讓一個兵有不止一個兵的力。人是怎麼演化初這許多力量,與對力量的需求的?當還是一枚精子時,我們所知道的不過是向前衝,這唯一的,轉瞬乾涸的力量而已。」─頁101-102


在這篇,用這種蟲喻來講力量、講人是很精采的地方。但更引我入勝的地方在於兩個敘述者的交錯,冷靜旁觀全知的Discovery先生和赤裸坦承的嬴政交互發話,我同樣摘錄了一小段來共同欣賞:


「生之歡愉,是呂不韋教會我父親的第一件事。

『你這個地位的人,應當過得享受些。』他說。

『比如女人。』呂不韋說,眼睛盯著異人,瞳孔放光。『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必須是個好女人。好女人可沒那麼容易找哦。』

說這話時,呂不韋用很慢的動作,將趙姬的衣裳一件件脫下。」─頁99


第一句話是嬴政說的,之後講話的是Discovery先生。就是這種交錯的方式,讓我很是喜歡。但不知是否是個人因素,我對這種敘事編排的反應是:沒有很融入情節的推演,反而只想關注現在是誰在說話這個問題。不過對於閱讀的樂趣而言,我是一直不在情節推演這環節上的。

最後補個題外話是當我看到「嬴」政的嬴被寫成「贏」時,差點吐血。該是「亡口月女凡」,而不是「亡口月貝凡」!這部份不知道是作者犯的錯,還是出版社的問題?但這種錯誤有點低級。那感覺就像是烏雲寫成鳥雲,辯論寫成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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